安全生产知识问答

1、 安全生产实行“两个负责制”是指:实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与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确立了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四项法律制度。
    3、 “四不放过”是指事故调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4、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定为工伤。所以说工作期间不能饮酒,酒后不能驾驶等等。
    5、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 灭火器的使用要点:六个字“一摇、二拨、三喷”。
    7、 不论是管道气,天然气,还是液化气,在使用结束时,应先关灶后关阀。
    8、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9、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七)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自事故报告发生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哪些职责?
    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
    1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年个人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12、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仿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以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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